略阳清水氐
古族名。氐的一支。原居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西北)。东汉末,徙于今甘肃西和至文县一带,以仇池为中心。其豪帅杨氏,于西晋至南北朝时曾建仇池国。
古族名。氐的一支。原居略阳清水(今甘肃清水西北)。东汉末,徙于今甘肃西和至文县一带,以仇池为中心。其豪帅杨氏,于西晋至南北朝时曾建仇池国。
即“最澄”。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北朝时在国有土地上屯种之民户。北魏孝文帝太和十二年(488),秘书丞李彪上表建议取州郡户十分之一以为民屯,进行屯田。官给以耕牛,凡百亩岁交谷六十斛。屯民虽可免正课及征戍杂役,但其地位较低。北齐天保二年
语本《书·皋陶谟》:“无旷庶官,天工人其代之。”代行天工,喻大臣佐君王治政。韩愈《奉和杜相公太清宫纪事陈诚上李相公十六韵》:“代工声问远,摄事敬恭加。”
1388—1474明江西德兴人,名瑀,以字行。永乐进士。授礼部主事,历官郎中、布政使。景帝即位,以兵部左侍郎参赞军事,镇守浙江,镇压闽、浙农民起义。官至兵部尚书。英宗复位,罢归。著有《尚书孙公奏议》、
明代在东北女真地区所置卫之一。亦作穆伦卫。嘉靖(1522—1566)间设。《满洲源流考》将此卫与永乐四年(1406)所设麦兰河卫、永乐五年正月所设木兰河卫均称作穆伦河卫。
明末农民起义军的碑刻。正书。大顺二年(1645)大西军駮骑营都督府刘某所立的禁约。碑文称“本府秉公奉法,号令森严,务期兵民守分相安,断不虚假”。禁约共六款,为“不许未奉府部明文擅自招兵,扰害地方”、“
十六卷。明高岱撰。高岱,湖广京山(今湖北京山县)人,嘉靖时西曹吏。他认为,一个人既身通仕籍,就应知时政。但当时历代实录秘不可得见,于是广泛搜集先代臣僚的记述、传志、书疏案牍等,并加以考订,撰写成《鸿猷
清末外城工巡局所属机构。见“外城工巡局”。
源见“盐梅和鼎”。喻指宰相等执政大臣。唐苏颋《唐紫微侍郎赠黄门监李乂神道碑》:“鼎鼐递袭,簪缨相望。”【词语鼎鼐】 汉语词典:鼎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