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银
清雍正、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包利”(586页)。
清雍正、乾隆年间苗民起义首领之一。参见“包利”(586页)。
【介绍】:姚合作。见《山居寄友人》。
①十四卷。清岳之岭修,徐继曾纂。岳之岭字尹瞻,河北保定人,贡生,康熙十一年(1672)任长清知县。徐继曾字兆孟,邑人,顺治十一年(1654)拔贡。长清县志创修于明万历邑侯李宗延,此志为二修。岳之岭掌长
【生卒】:?—287【介绍】:西晋太原阳曲人,字大业。少有重名。山涛称其高简有雅量。初仕魏野王令。入晋,为中庶子,封平陵男。武帝咸宁初,迁雍州刺史。太康中,征为尚书。时杨骏专权,奕表骏小器,不可任以社
《三国志.魏书.辛毗传》:“帝(魏文帝曹丕)欲徙冀州士家十万户实河南。时连蝗民饥,群司以为不可,而帝意甚盛。毗与朝臣俱求见,帝知其欲谏,作色以见之,皆莫敢言。毗曰:‘陛下欲徙士家,其计安出?’帝曰:‘
十三卷。明吴伯与撰。伯与字福生,宣城(今属安徽)人。万历四十一年(1613)进士。官至广东按察司副使。该书本为记叙历代宰相守令等大臣事迹,然此本十三卷已失守令之内容。书中所采材料,大多来自史传,亦间录
《墨经》逻辑术语。与“小故”相对。《墨子·经说上》:“大故,有之必无然,若见之成见也。”“成见”需要诸多条件:目力、对象、光线、距离等,条件齐备,方能“见之成见”。“大故”即构成一现象所依赖的条件总和
六卷附一卷。不著撰人,英国傅兰雅(详见《数学理》)口译,无锡徐寿笔述。《化学鉴原补编》六卷,卷一至卷四论非金类;卷五卷六论金类;附卷专论体积分剂。从内容而论,该书与《化学鉴原》并非出自一人所撰。可能是
在今湖北浠水县西南。《方舆纪要》卷76蕲水县:杨历湖在“县西南四十里。又有沂湖,在县南七十里。皆掌于河泊所”。
东汉改汶江县置,属蜀郡。治所在今四川茂县北三里。建安中刘备定蜀,于此置汶山郡。《水经·江水注》:“江水又径汶江道。”即此。西晋改为广阳县。西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年)以冉�ᘱ
二十五卷。民国孙维均、章光铭修,马步元纂。孙维均,民国二年(1913)任安邱县县长。章光铭,民国四年(1915)任安邱县县长。马步元,马文炜的后代。孙维均任县长后,乃集邑人谋修志之事,不久设局于文昌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