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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筠

1754—1835

清朝大臣、学者。蒙古正蓝旗人。玛拉特氏。字湘甫。翻译生员出身。乾隆四十一年(1776),任军机章京。后擢内阁学士、副都统。五十年(1785),以办事大臣赴库伦(今蒙古国乌兰巴托),管理中俄贸易。五十八年(1793),授御前侍卫、内务府大臣、军机大臣。同年,英国请于天津、宁波、海口贸易和居商存货之地,他奉命沿途护行英人,拒绝其请。五十九年(1794),署吉林将军。奉命查办湖北荆州税务,途经河南时逢水灾,开仓赈恤灾民。同年,升工部尚书,寻充驻藏办事大臣,侦廓尔喀动向,加强防务,并借川省藩库银抚恤贫户。嘉庆四年(1799),授陕甘总督,请扣陕甘总督廉俸解归四川。参与镇压白莲教起义,屡败。五年(1800),任伊犁将军,统辖新疆南北两路包括额尔齐斯河上游地区和巴尔喀什湖直至帕米尔地区的军政事务。于治水、屯种、垦殖等均有成效,对开发边疆有一定贡献。十四年(1809),复任陕甘总督。曾查勘海口,修复旧河,疏通水道。后兼署江南河道总督。十八年(1813),授东阁大学士。二十一年,署两江总督、领侍卫内大臣、都御史。道光初,署直隶总督。不久回京,后授乌里雅苏台将军、都统。卒,谥“文清”。著有《新疆识略》(徐松代笔)、《西藏巡边事》、《藏宁路程》、《绥服纪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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