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好范文网 >历史百科>历史典故>胶柱鼓瑟

胶柱鼓瑟

胶(jiāo交):用胶粘住物件。柱:瑟上用来拧转丝弦的短轴。瑟(sè色):古代弦乐器,象琴。 此典指蔺相如对赵孝成王说:赵括死读兵书,不会灵活运用。如瑟上的柱被用胶水粘住,不能拧转丝弦,不能调动,只能发出死板不变的声音。后以此典比喻只知道死守成法,不能灵活运用。战国时,赵惠文王去世,他儿子赵孝成王继位。赵孝成王七年(前259年),秦国与赵国军队在长平(今山西高平县西北)对抗作战,这时赵国名将赵奢已死,蔺相如已患重病,赵王派遣廉颇带兵攻打秦军,秦军多次打败赵军,赵军坚守营垒不应战。秦军多次挑战,廉颇也不理睬。赵王听信秦国间谍散布之谣言。秦国间谍说:“秦国害怕的,就只怕马服君赵奢的儿子赵括担任将军。”赵孝成王因此用赵括为将,代替廉颇。蔺相如说:“大王凭名声使用赵括,象是用胶水胶粘瑟上的弦柱来弹瑟,音调不能变通一样。赵括只会死读他父亲的书,不能随机应变。”赵孝成王不听,仍旧任命赵括为将。结果赵军在长平之战中遭到惨败,丧师数十万,赵括也被秦军射死。此典又作“胶柱调瑟”。

【出典】:

《史记》卷81《廉颇蔺相如列传》2446:“七年,秦与赵兵相距(通“拒”,对抗)长平,时赵奢(赵国名将,秦军进攻阏与〔今山西和顺〕,赵奢大破秦军,因功封马服君)已死,而蔺相如病笃(重),赵使廉颇(赵国名将,赵惠文王时任上卿,屡次战胜齐、魏等国。长平之战,他坚守三年,后因赵孝成王改用赵括为将,被秦军打败。赵悼襄王时,廉颇不得志,奔魏大梁。后老死于楚)将攻秦,秦数(shuò朔,屡次)败赵军,赵军固璧不战。秦数挑战,廉颇不肯。赵王信秦之间(jiàn箭,间谍散布谣言)。秦之间言曰:‘秦之所恶,独畏马服君赵奢之子赵括为将耳。’赵王因以括为将,代廉颇。蔺相如曰:‘王以名使括,若胶柱而鼓瑟耳。括徒能读其父书传(zhuàn赚,书本),不知合变也。’赵王不听,遂将之。”

【例句】:

汉·刘安等撰《淮南子·齐俗》:“今握一君之法籍,以非传代之俗,譬由胶柱而调瑟也。” 汉·扬雄《法言·先知》:“以往圣人之法治将来,譬犹胶柱而调瑟。” 唐·欧阳询等辑《艺文类聚》卷66引晋·鲁褒《钱神论》:“而子尚质,而子守实。无异于遗剑刻舡,胶柱调瑟。” 清·曹雪芹《红楼梦》51回:“黛玉忙拦道:‘这宝姐姐也忒胶柱鼓瑟、矫揉造作了。’” 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四》:“宋儒于理不可解者,皆臆断以为无是事,毋乃胶柱鼓瑟乎!”


连动 用胶将柱沾住,使瑟不能调节音调。比喻拘泥成规,不知变通。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四》:“宋儒于理不可解者,皆臆断以为无是事,毋乃~乎。”△贬义。多用于指处事拘泥固执,不灵活变通。→刻舟求剑 守株待兔 泥古不化 ↔相机行事 随机应变 反经行权通权达变。也作“胶柱调瑟”。


【词语胶柱鼓瑟】  成语:胶柱鼓瑟汉语词典:胶柱鼓瑟

猜你喜欢

  • #元灏

    【生卒】:?——1860江苏邳州(今邳县)人。咸丰举人,充刑部员外郎。咸丰八年,集办乡团截击捻军于邳州。两年后战死。赠太仆寺卿衔,封世职。

  • 吴存礼

    【介绍】:清汉军正红旗人,字立庵。举人。康熙间累官云南、江苏巡抚。有《梅里志》。

  • 胡宗宪

    ?—1565明徽州绩溪(今属安徽)人,字汝贞,号梅林。嘉靖进士。历任益都、余姚知县,擢右佥都御史,嘉靖三十三年(1554)巡按浙江,抗倭于嘉兴。三十五年以兵部右侍郎总督浙直,诱杀通倭海盗徐海、陈东。三

  • 知六院事

    官署名,辽朝置。辽朝六院部有“知六院事”,在朝称“南大王院”。详见“南大王院”条。见《辽史·百官志》。

  • 泉声喧暗竹,草色引长堤

    【介绍】:皇甫冉《河南郑少尹城南亭送郑判官还河东》诗句。二句从听觉、视觉两个角度刻画送别情景。“喧”既写泉声之响,又衬竹林之幽暗;“引”既写秋草之茂盛,又暗写堤岸之长,富于动态感。

  • 读音:diào【源】 源自芈姓。春秋时楚鬻熊之后有訋氏(15,60)。罕见姓氏。《姓氏考略》 收载。其注云:“音 ‘吊’。”《潜夫论》:“芈姓之裔有氏。楚鬻熊后也。”

  • 挂头巾

    指归隐。贾岛《过唐校书书斋》:“江湖心自动,未可挂头巾。”

  • 刘德亮

    【生卒】:?——1860湖南长沙人。咸丰四年加入湘军水师,先后从褚汝航、彭玉麟、杨载福部与太平军作战,历湖南、湖北、江西、安徽诸省。累官至参将。咸丰十年,战死安徽池州之役。封世职,谥威毅。

  • 侨人

    两晋之际徙居江左之中州士人及其宗族、佃客、部曲等,寓有侨居之意。东晋初期,置侨郡县以处之。凡侨人均持“夹注本郡”之白籍,不交税服役。后几经土断,侨人逐渐丧失身分与权利。

  • 太乐局

    官署名。宋朝太常寺置,掌太乐及教习乐舞、鼓吹警场等事。设令一人,丞一人,乐正二人。徽宗崇宁元年 (1102) ,改为大晟府大乐案。官署名。宋太常寺所属,以太乐令及丞为正副主官,属官有乐正、副使正。掌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