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膳司
官署名。元朝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秩从五品,掌供给内廷应需、购买百色生料及没入权相桑哥资产,隶大司农寺。置达鲁花赤、提员各一员,从五品。下设司令一员,正六品;丞一员,正七品。辖辅用库、兴中州等处油户提领所、蔚州面户提领所等机构。
官署名。元至元二十二年(公元1285年)置,属大司农司,秩从五品。掌供给应需,货买百色生料,并桑哥籍入资产。设达鲁花赤、提点各一人,并从五品;司令一人,正六品;丞一人,正七品;吏一人。
官署名。元朝设于世祖至元二十二年(1285),秩从五品,掌供给内廷应需、购买百色生料及没入权相桑哥资产,隶大司农寺。置达鲁花赤、提员各一员,从五品。下设司令一员,正六品;丞一员,正七品。辖辅用库、兴中州等处油户提领所、蔚州面户提领所等机构。
官署名。元至元二十二年(公元1285年)置,属大司农司,秩从五品。掌供给应需,货买百色生料,并桑哥籍入资产。设达鲁花赤、提点各一人,并从五品;司令一人,正六品;丞一人,正七品;吏一人。
《后汉书.栾巴传》:“征拜尚书”唐.李贤注引《神仙传》:“巴为尚书,正朝大会,巴独后到,又饮酒西南噀之。有司奏巴不敬。有诏问巴,巴顿首谢曰:‘臣本县成都市失火,臣故因酒为雨以灭火。臣不敢不敬。’诏即以
《诗.小雅.鱼藻》:“鱼在在藻,有颁其首。”郑玄笺:“鱼之依水草,犹人之依明王也。”后因以“颁首”称颂长官清明。唐李白《虞城县令李公去思颂碑》:“波而动之则忧,頳尾之刺作焉;徐而清之则安,颁首之颂兴焉
十二卷。明潘恩撰。生卒年不详。潘恩字子仁,上海人。嘉靖二年(1523年)进士。官至左都御史。谥恭定。事迹附见明史周延传。此集为诸生聂叔颐所编。包括赋诗五卷,策、表、笺、序、碑、记四卷,说、对、赞、志铭
罪名。即隐匿户口,逃避徭役赋税。《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何谓匿户及敖童弗傅?匿户弗徭、使,弗令出户赋之谓也。”秦律对匿户罪不仅惩治户主,而且主事者及四邻均须连坐。
见“材官①”。
宋代下等役人之一。掌看验、检查仓库出纳财物质量,并印上姓名印子,以示负责。一般差下户充,或招募。常与掐子合称“拣掐”。拣掐责任较重也较易榨取贿赂,并分得加耗等多收财物,因此常多投充而不取雇钱者。南宋征
读音:Fēn【源】 《山海经》云:有深目之国为昐姓(11,60,62)。一说,黄山为昐水源地,或其人以水为姓(60,62)。罕见姓氏。《新编千家姓》 收载; 《姓氏考略》亦载并注其源: ① “音
①在今安徽太湖县西北五十里。明置巡司于此。②指今山东泰山以南、汶河以北地区。春秋属鲁,后入于齐。《公羊传·闵公二年》: “高子将南阳之甲。” 又 《孟子·告子下》: 孟子谓鲁慎子,“一战胜齐,遂有南阳
①北宋咸平五年 (1002) 置,属开封府。治所即今河南通许县。金大定二十九年 (1189) 改为通许县。②辽开泰中置,为咸州治。治所在今辽宁开原市东北老城镇。金大定七年 (1167) 改为平郭县。元
?—1640清满洲正黄旗人,纳喇氏。初授牛录额真。天聪五年(1631)任户部参政,后擢承政。屡奉命通使朝鲜,商议互市,交涉事务,每多所要索。崇德元年(1636)从攻朝鲜,奉敕劝说朝鲜国王归顺。